出处:按学科分类—社会科学总论 河北人民出版社《简明文化知识辞典》第540页(211字)
也称北方话拉丁化新文字。简称北拉。用拉丁字母拼写汉语的重要方案之一。由瞿秋白、吴玉章等拟制,1931年在海参崴举行的中国新文字第一次代表大会上正式提出通过。1933年后,有关这方面的组织团体在国内各地相继成立,进行了大量研究、推广工作。1955年全国文字改革委员会制订《汉语拼音方案》后才停止推广、使用。它以北方话为标准音,拼写中不标声调,不写出舌尖元音,区别尖音和团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