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音机

出处:按学科分类—社会科学总论 河北人民出版社《简明文化知识辞典》第626页(298字)

记录声音的一种电声机械。常用的属于磁带录音机,既可录音,也可放音。为丹麦发明家波尔森于1898年发明。录音时,声波通过话筒转换成信号电流,经放大器使录音磁头产生相应的变化磁场。当涂有磁性材料的磁带以恒定速度通过该录音磁头时,磁带上便留下了与声音相应的、强弱不同的剩余磁性,将声音以磁的形式加以保存。录了音的磁带用同样速度经过放音磁头时,由于电磁感应作用,磁带上剩磁的痕迹将在该放音磁头上感应出原来的电信号,经放大输入扬声器可声音重放出来。特点是,既可录音后立即重放,又可将磁带通过抹音磁头抹去剩磁重录。录音机尚有机械式(如唱片的录制)和光学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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