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

出处:按学科分类—社会科学总论 河北人民出版社《简明文化知识辞典》第684页(216字)

调整一定范围财产关系和人身非财产关系的各种法律规范的总称。通常规定个人、国家、集体由于经济利益而形成的权利和义务关系,是社会生活经济条件在法律上的表现。源出古罗市民法,在资本主义社会成为最重要、最发达的法律。但资本主义国家的民法,在本质上是确认并保护资本主义私有制的法律。而社会主义国家的民法,则以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公有制,加强社会主义单位间的经济协作,保护公民合法权益为原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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