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奴法典

出处:按学科分类—社会科学总论 河北人民出版社《简明文化知识辞典》第701页(320字)

古印度有关宗教、哲学和法律的汇编之一。约于公元前二世纪至公元二世纪间陆续编成。传说由所谓人类始祖摩奴制定而得名。法典确认不平等的种姓制度。在婆罗门、刹帝利、吠舍和首陀罗四个种姓中,以婆罗门为最高种姓,他们是僧侣贵族,享有一切特权;刹帝利是武士贵族,其地位次之,但掌握政治和军事权力;吠舍是第三级种姓,社会的基本生产者,包括农牧民、手工业者和商人;首陀罗是最低种姓,无任何权利,仅从事“卑微”劳动或为高级种姓服役。法典规定:奴隶有七种来源;家长在家族中享有无上权利,妇女处卑贱地位;国王被认为是神的化身,享有最高统治权。摩奴法典反映了古代印度奴隶制国家的特征,是研究古印度社会历史的珍贵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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