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制

出处:按学科分类—社会科学总论 河北人民出版社《简明文化知识辞典》第903页(296字)

以国际单位为基础,结合中国民间惯用计量单位而制定的一种计量制。国务院于1984年2月发布统一法定计量单位的命令,规定中国的计量单位一律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要求机关、团体、军队、企业、事业、科研、技术单位的公文、报表、学术论文、技术标准、技术资料以及教材、报纸、刊物、图书、广播、电视、检测仪器仪表等,从1986年起必须使用国家规定的法定计量单位。市场贸易中也必须逐步使用法定计量单位,但允许市制单位使用到1990年底。至于农田土地面积单位将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订改革方案,另行公布。市制与国际单位制中主要单位的关系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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