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士

出处:按学科分类—社会科学总论 河北人民出版社《简明文化知识辞典》第1177页(359字)

(1)官名。北朝以后,对掌管典礼、编纂、撰述之事的官的通称。唐代翰林学士本来也是文学侍从之官,因接近皇帝,往往参预机要。明代设翰林院学士及翰林院侍读、侍讲学士,使学士逐渐成为词臣之荣衔。清代虽然曾经改翰林院学士为掌院学士,但末期仍增设翰林院学士一官,而且内阁也设学士及侍读学士,掌管内阁之章奏。清末设典礼院,也设有学士。(2)学位的一种名称。相当于当前的高等学校助教级。依据1980年2月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的规定,凡符合下列条件才能取得学士称号。即凡是拥护中国共产党、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的高等学校本科毕业生,成绩优良,较好地掌握本门学科的基础理论、专门知识和基本技能,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初步能力,由国务院授权的高等学校授予学士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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