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事

出处:按学科分类—社会科学总论 河北人民出版社《简明文化知识辞典》第1342页(239字)

也称象事、处事。六书之一。一种用象征性符号表示字义的造字法。东汉许慎《说文解字·叙》:“指事者,视而可识,察而见义,上下是也。”即用此法造的字,一看就可以识别它的形体,仔细观察就能了解它所表示的本义。如;“上”,金文作“二”,用一短画表示上的方位;“下”,金文作“二”,用一短画表示下的方位。这种造字法又有两种形式,一是纯用符号,如“上”、“下”;二是在原有象形字基础上加指事符号,如在(刀)上加一点表示刀口的所在就成了(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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