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俄瑷珲条约

出处:按学科分类—社会科学总论 河北人民出版社《简明文化知识辞典》第1357页(225字)

沙皇俄国胁迫清政府签订的不平等条约。清咸丰八年(1858)5月28日,由清政府黑江将军奕山与俄国东西伯利亚总督穆拉维约夫在瑷珲(今黑龙江爱辉)签订。主要内容:①割让黑龙江以北、外兴安岭以南六十多万平方公里的中国领土给俄国,只留江东六十四屯小块地区归中国人“永远居住”,俄人“不得侵犯”。②中国乌苏里江以东的土地归中俄两国“共管”。③黑龙江、乌苏里江只准中俄两国船舶航行,俄商可在这一地区自由贸易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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