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英南京条约

出处:按学科分类—社会科学总论 河北人民出版社《简明文化知识辞典》第1362页(211字)

即《江宁条约》。中国近代史上第一个丧权辱国条约。清道光二十二年(1842)8月29日,清政府代表耆英、伊里布与英国代表璞鼎查在英舰汉华丽号签订。主要内容:割让香港;赔偿鸦片烟价、军费等共二千一百万银元;开放广州、厦门、福州、宁波、上海为通商口岸;英国有权派驻领事等官;英商的进出口货物缴纳税款,中国须同英国商定。条约的签订,打开了中国的门户,破坏了中国的独立和领土的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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