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山东人民出版社《财税会计辞典》第86页(203字)
是1977年以来,中央在江苏省试行过的预算管理体制办法。具体做法是:根据前三年该省收入和支出的比例情况,确定一个上解、留用的比例,比例包干一定几年不变。地方多收多支,少收少支,自求平衡。除遇特大自然灾害等重大变化外,上解、留用比例不作调整。同时包干后,中央部门对于应由县里安排的各项事业,不再归口安排支出,也不再向地方分配指标,由地方在留用收入中自行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