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山东人民出版社《财税会计辞典》第52页(225字)
指在一定的财政年度内,国家预算中设置的用以准备应付意外事故(如特大的自然灾害等)和保证预算资金临时周转需要的资金。我国的财政后备是由国家预算总预备费、周转金和年终结余而构成的。总预备费包括中央和地方各级预算的预备费。预备费是当年的机动经费,通常在上半年或第三季度以前一般不能动用。周转金是为了平衡季节性收支,暂供周转使用的资金,年终应该保证恢复原来的数字。年度终了如有结余,仍可转到下一年度机动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