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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权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山东人民出版社《财税会计辞典》第69页(392字)

国家专利法规定的给予发明者的一种法定权益,使发明的单位或个人在一定期限内对所发明的技术享有制造、使用和销售等方面的特权,别人不得侵犯。专利权可以买卖和转让。

十九世纪初期,资本主义国家先后实行专利制度。专利制度在保证发明者的权益的同时,还规定必须公开自己的新技术。这对促进发明创造和技术的广泛应用起到了积极作用。但另一方面,资本家大量收购专利权,加以垄断,也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新技术的采用,影响了技术的发展。

根据1883年签订的“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规定的各项原则,专利权受到国际性的保护。我国于1980年3月3日也正式参加了。

由于我国对外经济贸易关系的发展,我国政府正在制定专利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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