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经典书库 > 财税会计辞典

新产品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山东人民出版社《财税会计辞典》第167页(248字)

凡是在产品结构、性能、材料、工艺方法上比老产品有明显改变或提高,在一个省、市、自治区范围内第一次试制成功,并经有关主管部门鉴定确认的产品,称为新产品。根据1981年11月11日财政部《关于对新产品实行减税免税照顾问题的通知》,对符合新产品条件并经主管部门鉴定确认的新产品,在试制试销期间,由于成本高、利润过低或有亏损的,由企业申请,层报省、市、自治区财税部门审查批准,卷烟、酒、糖、手表四类新产品报财政部审查批准后,给予一定期限的减税、免税照顾。

上一篇:军用产品 下一篇:财税会计辞典目录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