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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核算余额轧差法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山东人民出版社《财税会计辞典》第282页(569字)

简称“轧差法”。在按计划成本进行材料明细分类核算的情况下,由材料卡片和材料收发分类轧差表所组成的一种核对材料的方法。

在轧差法下,由仓库登记材料卡片,平时只登记收、发、结存数量,逐日或定期按计划单位成本计算结存金额,同时,由会计部门按月编制材料收发分类轧差表。

会计部门逐日或定期将收料凭证和发料凭证,分别按对应帐户归类汇总,加计金额,填入表内有关各栏,同时,根据同期登记过收发材料业务的卡片,即有数量变动的卡片上的资料,加结期初、期末结存金额,填入轧差表的变动卡片各栏,然后按下列公式进行核对:收料凭证栏合计-发料凭证栏合计=变动卡片栏期末余额-变动卡片栏期初余额

如果核对相符,证明根据收发料凭证登记的材料卡片没有差错,月终会计部门可以根据轧差表内发料凭证栏和收料凭证栏资料,汇总编制收料汇总表和发料汇总表,据以进行材料的总分类核算。这样,可保证材料的总分类帐户和明细分类帐户的记录相一致。

这种方法一般适用于材料品种较多、但每月有收发业务的材料品种不多的企业。目前这种方法在企业中很少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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