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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计折旧固定资产平均总值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山东人民出版社《财税会计辞典》第308页(680字)

指一定时期企业应计折旧固定资产总值的平均数。在编制年度固定资产折旧计划时,为了简化计算,一般采用年度综合折旧率计算计划年度固定资产折旧总额。与此相应,就要确定一个代表全年水平的应计折旧固定资产总值指标。由于计划年度应计折旧固定资产的变动不可能集中在年初或年末同时发生,有些固定资产就不是全年十二个月都计提折旧。所以,代表全年水平的应计折旧固定资产总值,既不能按年初应计折旧固定资产总值计算,也不能按年末的应计折旧固定资产总值计算,应根据各应计折旧固定资产在计划年度内应计提折旧月份数的多少加以计算,计算公式如下:

计划年度应计折旧固定资产平均总值=计划年初应计折旧固定资产总值+计划年度增加应计折旧固定资产平均总值-计划年度减少应计折旧固定资产平均总值

上式中,计划年初应计折旧固定资产总值等于计划年初固定资产总值减不应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总值。计划年度增加(减少)应计折旧固定资产平均总值,根据各增加(减少)应计折旧固定资产平均总值,以及增加(减少)的具体时间加以换算。实际工作中,工业企业一般按月计提固定资产折旧,当月增加的应计折旧固定资产,当月不提折旧,从下月开始计提折旧;当月减少的应计折旧固定资产,当月照提折旧,从下月开始停提折旧,即“月初法”。计划年度增加(减少)应计折旧固定资产平均总值按下列公式换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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