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商品可供量
书籍:财税会计辞典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山东人民出版社《财税会计辞典》第356页(392字)
在一定时期内(比如一年)可以通过零售市场供应的生活消费品和农业生产资料的商品总量(额)。包括商业部门和国民经济其他部门售给城乡居民和社会集团的消费品,售给农村和农民的农业生产资料。社会商品可供量的计算,一般是通过资源平衡表进行的。其基本内容为:资源部分(包括:商品购进加上国家财政和国家储备拨出部分、进口、其他资源和期初商品库存)减其他部分(包括:拨给财政、军需和国家储备部分;供应出口、供应工业生产、其他用途和期末商品库存)等于市场零售商品供应量。市场零售商品供应量即社会商品可供量。就一个地区来说,商品可供量还应加进商品调入部分,减去商品调出部分。社会商品可供量的大小及其构成,直接决定着社会商品购买力能否实现及其实现的程度。所以,计算社会商品可供量,安排好社会商品可供量与社会商品购买力之间的平衡,对于保证市场供应是十分必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