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山东人民出版社《财税会计辞典》第356页(270字)
指国家实行统购统销和关系国计民生重要的商品。现行制度规定包括:粮食、食用油、棉花、棉纱、棉布、涤纶混纺布、化纤布、食糖、汽油、柴油、煤油、润滑油、煤炭等。这类商品的收购、销售、调拨、储存、进出口等全部指标,由国家统管,具体工作由国务院委托各有关部、委办理。一类商品各项计划指标的编制,要在全国计划会议上与有关部门和地区进行衔接平衡,并报经国务院批准后,由国家计划委员会统一下达。
随着商品经济发展和商业体制改革,一类商品的管理权限将随之下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