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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流动资金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山东人民出版社《财税会计辞典》第456页(462字)

又称为非定额流动资金。是定额流动资金的对称。

按照国家对流动资金的管理要求分类,流动资金可分为定额流动资金和其他流动资金。其他流动资金是指流通领域中的结算资金和货币资金,它们虽然是保证企业正常生产和流通所必需,但是,结算资金属于应及时清理的资金,数量也不稳定;货币资金主要是银行存款,它是属于处在两次周转间歇阶段的资金,并未实际参加企业的周转。所以国家不为它们规定资金定额,不实行定额管理,称为其他流动资金。

其他流动资金中,发出商品资金由银行发放结算贷款解决;其它应收款项和货币资金以企业结算过程中临时占用资金为主要来源,包括各项应付款、欠交利润等。根据有关制度规定,在各项应付款中,有一部分是企业能够经常占用的,例如:应付水电费等,这部分债务数量比较稳定,通常核定一个定额,称定额负债,把它作为定额流动资金补充来源。扣除定额负债以后的各应付款项,才是其他流动资金的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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