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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定额流动资金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山东人民出版社《财税会计辞典》第469页(452字)

企业由于季节性或临时性的原因,在规定的流动资金定额之外多占用的部分,称超定额流动资金。

为了保证企业正常生产情况下流动资金的最低需要量,国家根据企业的生产任务、消耗水平和供销条件等核定企业的流动资金定额。但是,企业常常会由于供产销上的季节性、临时性的原因,对资金的需要量超过规定的定额,这部分超过规定定额的流动资金,就是超定额流动资金。超定额流动资金与流动资金定额都是用于建立材料、在产品、自制半成品、产成品等物资储备的资金,但流动资金定额用于建立物资储备正常的最低占用量,超定额流动资金则用来建立季节性或临时性的超定额物资储备。超定额流动资金的来源是银行超定额借款。自1983年7月1日起流动资金由银行统一管理后,在计划占用额之内的超定额流动资金,由银行周转贷款供应;超过计划占用额、但属于临时性、合理需要的超定额流动资金部分,由超定额贷款供应;对于不合理超储积压造成的超定额流动资金占用,银行不予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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