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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价金额核算法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山东人民出版社《财税会计辞典》第514页(359字)

也称“售价记帐、实物负责制”,“拨货计价、实物负责制”。是以售价总金额来控制各实物负责人经管商品的进销存情况的商品核算方法。主要内容是:零售企业的全部库存商品按零售价格记帐;“库存商品”明细帐户按实物负责人分户,只记金额,不记数量;企业财务部门通过金额帐控制商品数量。企业要按照经营品种划分为若干个实物负责小组或实物负责人,对其经营商品的数量和质量负完全责任。设置“进销差价”帐户,反映商品购销价格之间的差额。这种核算方法从1952年开始在部分地区试行,1953年第3季度起逐步在全国推行。实践表明,这种方法的优点较多,但也有不足之处,主要是在发生商品溢余、短缺,或货款长短时,其原因不易查清。要求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全面盘点,必要时,进行临时盘点,以确定商品的实存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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