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两制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河北人民出版社《思想政治工作知识辞典》第62页(436字)

指在一个国家根据宪法和法律规定,在部分地区实行不同于其他地区的政治、经济和社会制度,但这些地区的政府不拥有国家的主权,只是地区性或地方性政府。一国两制的构想是邓小平同志首先提出来的,它是建设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这个设想首先是从中国解决台湾问题和香港问题出发的。我国大陆实行社会主义制度,在对香港恢复行使主权后,香港仍保持资本主义制度,50年不变。对台湾的政策也是如此。我们强调的是一个统一的中国,台湾仍可以搞资本主义,大陆搞社会主义。邓小平同志曾对一国两制的构想做了精辟的说明。指出:实现国家的统一是民族的愿望,一百年不统一,一千年也是要统一的。怎么解决这个问题,只有实行“一个国家,两种制度”。1984年草签的中英协议根据“一国两制”的构想,圆满地解决了香港问题,为香港未来的稳定和繁荣提供了有力保证。在此之后,澳门问题也得到了圆满解决。这一构想,对于解决当前一些重大国际争端也具有重要的现实指导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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