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传工作的对象和任务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河北人民出版社《思想政治工作知识辞典》第150页(625字)

党的宣传工作的对象是能够接受正确思想、理论和党的主张的人。包括广大的党员、干部、工人、农民、知识分子、革命军人和青年学生等。党的宣传工作的任务,是由党的总目标和总任务确定的。概括地讲,就是向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传播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宣传党的纲领、路线、方针和政策,从理论和实践的结合上回答和解决党员、干部和群众中的现实思想问题,努力提高他们的觉悟水平和认识、改造世界的能力,动员和团结全党和全国人民为实现党的各项任务而奋斗。在新的历史时期,党的宣传工作的任务主要有:(一)围绕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这一中心任务和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时了解和掌握群众思想动向,对带普遍性、倾向性的问题,提出进行理论宣传、教育的措施和意见;(二)有计划、有针对性地组织党员、干部和群众的政治理论和科学文化学习,提高全党和全国人民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三)搞好报刊、广播出版、影视等工作,使它们成为思想政治工作的有力武器;(四)进行理论研究和理论宣传,把马克思主义普遍真理同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实际结合起来,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在实践中丰富和发展马克思主义;(五)加强和改进对外宣传工作,以利于团结世界上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反对霸权主义,维护世界和平,保障和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六)有计划地培训各级宣传干部,提高他们的理论水平、政策水平和业务工作能力,加强宣传队伍的建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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