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员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河北人民出版社《思想政治工作知识辞典》第175页(480字)

从各级党、政、企业领导干部和政工部门、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组织的党员干部中选聘的具有一定政治理论水平和口头表达能力的经常直接向人民群众进行有关的系统报告的人员。一般为兼职。其产生办法,先由本单位党组织研究推荐,再报上一级党组织审批,并颁发报告员证件。县级以上领导机关和相当于县级以上单位都应建立报告员队伍。主要任务是:在党委的领导下,按照规定的内容、时间和要求,到指定的单位向人民群众宣传党的重要文件,讲解党的政策,作关于国际国内形势的报告。其工作要求是:(一)认真学习列主义、毛泽东思想,深刻领会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明了党在各个时期的政治主张。(二)坚持深入实际、调查研究,丰富感性认识,把握群众的思想动态。(三)报告之前,认真备课,吃透报告内容,针对报告对象写好报告提纲。(四)报告中,密切联系实际注意回答干部、群众提出的疑难问题。(五)报告的方法应灵活多样,可以开大会,也可以通过培训骨干分头报告;可以面对面地讲,也可以通过广播、辅导材料等媒介进行传播。(六)报告之后,要注意了解效果,做好补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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