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立统一规律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河北人民出版社《思想政治工作知识辞典》第264页(416字)

对立统一规律是自然界、社会和思维发展的普遍规律。它“承认(发现)自然界的(也包括精神的和社会的)一切现象和过程具有矛盾着的、相互排斥的、对立的倾向”。单纯的过程只有一对矛盾,复杂的过程则有一对以上的矛盾。各对矛盾之间又互相成为矛盾。对于任何一个具体的事物来说,对立的统一是有条件的、暂时的、过渡的,因而是相对的,对立的斗争则是绝对的。矛盾着的对立面又统一,又斗争,由此推动事物的运动和变化。

当我们研究矛盾的特殊性和相对性的时候,要注意矛盾和矛盾方面的主要的和非主要的区别;当我们研究矛盾的普遍性和斗争性的时候,要注意矛盾的各种不同的斗争形式的区别。

对立统一规律,是宇宙间的根本规律,是唯物辩证法的实质和核心,是理解唯物辩证法及其它规律和范畴的钥匙,也是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根本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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