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质和现象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河北人民出版社《思想政治工作知识辞典》第272页(396字)

本质是事物的内部联系,它由事物的内在矛盾构成,是事物的比较深刻的一贯的和稳定的方面;现象是本质在各方面的外部表现,一般是人的感官所能直接感受到的,是事物的比较表面的零散的和多变的方面。任何事物都有其本质和现象。

本质从整体上规定事物的性能和发展方向,复杂的现象各从某一特定方面表现事物的本质。本质和现象是统一的,但又并不直接相符合。假象也是事物本质的一种表现,但它是事物本质的一种歪曲的、颠倒的表现。毛泽东说:“我们看事情必须要看它的实质,而把它的现象只看作入门的向导,一进了门就要抓住它的实质,这才是可靠的科学的分析方法。”人们对事物的认识过程是从现象到本质、从不甚深刻的本质到更深刻的本质的深化的无限过程。人们在实践的基础上,进行科学研究,其目的就在于透过现象揭示本质,把握事物发展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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