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河北人民出版社《思想政治工作知识辞典》第277页(577字)

谬误是对客观事物及其规律的歪曲反映。或者说,谬误是认识和客观实在不相符合的认识。

谬误同真理是相比较而存在的。在认识真理的过程中,谬误的产生是不可避免的。因为认识是一个曲折的过程,正如列宁所指出:“人的认识不是直线(也就是说,不是沿着直线进行),而是无限地近似一串圆圈、近似于螺旋的曲线。……直线性和片面性,死板和僵化,主观主义和主观盲目性就是唯心主义的认识论根源。”(《列宁全集》第38卷,第411—412页)。真理性的认识,就其内容的客观性来说,是绝对的,但就认识的条件性而言,人对客观事物的真理性认识,又是相对的、近似的。这种在一定条件下的真理性认识,如果不随着条件的发展而发展,就会变成谬误。

谬误又可以转化为真理。这里要注意区别谬误的不同情形。有一种谬误,是因为真理离开了具体条件而造成的,只要使它回到它所适用的条件和范围,谬误就变成真理。另一种谬误,则由于其并非由真理转化而来,其内容是客观世界永远不可能出现的,因而不管在什么条件和范围,它本身永远是谬误,而不可能转化为真理。谬误能促进人们的认识从谬误走向真理。因为错误往往是正确的先导,在与谬误的比较中可以认识真理,在同谬误的斗争中能发展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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