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和集体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河北人民出版社《思想政治工作知识辞典》第288页(689字)

个人和集体是在研究个人和群众在历史上的作用的前提下,提出来的一对矛盾概念。群众往往表现为群众集体,个人则和群众集体发生最直接、最密切的联系。因此研究个人和群众的关系,必须也研究个人和集体的关系。

集体是指一定数量的人基于一定的社会关系而联结起来的集合体。集体有着不同的范围和层次,不仅有量的差别,而且有质的不同。个人是相对于集体而言的,是处于集体中的、和集体存在着有机联系的人。

在不同性质的社会里,个人、集体及其相互关系有着不同的内容和性质。在私有制社会里,个人和集体的关系受着阶级对抗的制约。由于剥削制度下的两大基本阶级之间的矛盾是对抗性的,因此,在同一阶级的不同阶层之间、个人和集体之间,有时也存在着利益上的对抗。相反地,在以公有制为基础的社会主义社会里,不同的集体、集体与个人之间在根本利益上是一致的。虽然在集体之间、个人和集体以及个人之间也不可避免地存在一些矛盾,但是这些矛盾一般说来是非对抗性的,是人民内部的矛盾,可以通过社会主义制度自身的调节来解决。

一般说来,个人和集体之间是相互依赖、相互作用的关系。个人依赖于集体,无集体即无个人;个人制约集体,集体也依赖个人。在个人和集体的关系上,集体对个人的作用是主要的。作为个人,必须摆正个人和集体的关系,把集体利益置于个人利益之上;把个人对集体的贡献放在集体对个人要求的满足之前。集体主义原则应当成为评价“人的价值”的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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