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特征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河北人民出版社《思想政治工作知识辞典》第348页(437字)

社会主义本质的社会表现,社会主义社会区别于其他社会形态的主要之点。社会主义社会是由一定的经济形式和政治、文化制度组成的有机体,因此其特征也表现在各个方面。社会主义作为社会制度,是共产主义的低级阶段,就其长期性和特殊性而言,也可以作为一个独立的社会形态。高度发达的生产力和比资本主义更高的劳动生产率,是社会主义社会的必要前提、基本要求和最终结果;社会主义消灭了一切剥削制度,基本消除了阶级对立,这是区别于其他一切社会形态的本质特征;在社会主义社会,生产资料归社会占有,建立了各种形式的公有制,这是与资本主义制度具有决定意义的差别;在公有制基础上,人们结成平等合作的关系有计划地为全社会进行联合劳动,国民经济有计划按比例地发展;个人消费品的分配实行按劳分配的原则;工人阶级和劳动人民掌握了国家政权,成为社会的主人;在建设物质文明的同时,也建设起社会主义的精神文明。社会主义的这些基本特征是相对稳定的,但其具体形式则可以多种多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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