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河北人民出版社《思想政治工作知识辞典》第381页(709字)

1945年4月23日至6月11日,中国共产党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在延安举行。大会正式代表547人,候补代表208人,代表全国121万党员。在大会上,毛泽东作了开幕词、《论联合政府》的政治报告、关于形势和思想政治问题的报告及闭幕词;朱德作了《论解放区战场》的军事报告和关于讨论军事问题的结论;刘少奇作了《关于修改党的章程》的报告和关于讨论组织问题的结论;周恩来作了《论统一战线》的重要发言。任弼时、陈云、彭德怀、张闻天、陈毅、彭真等也在大会上作了发言。大会通过了政治决议案、军事决议案和新的党章。总结了党24年来领导中国革命的经验,深刻地论述了新民主主义的基本理论,提出党的路线是“放手发动群众,状大人民力量,在我党的领导下,打败日本侵略者,解放全国人民,建立一个新民主主义的中国”。大会进一步强调统一战线、武装斗争、党的建设是战胜敌人,取得革命胜利的“三大法宝”;强调建设党的优良作风的重要性,并把党的优良作风概括为三大作风,即理论和实际相结合、密切联系群众和自我批评的作风。大会通过的新党章规定,以克思列宁主义的理论与中国革命的实践之统一的思想——毛泽东思想,作为党的一切工作的指针。大会贯彻发扬民主,增强团结的方针,对历史上党内的错误,从团结的愿望出发,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对犯错误的同志耐心帮助,团结他们一道工作。大会选举了新的中央委员会。党的七大以团结的大会,胜利的大会载入史册,是中国共产党成立以来最重要的一次代表大会。它总结了党领导中国民主革命的历史经验,制定了正确纲领、路线、方针和政策,为争取抗日战争的最后胜利和新民主主义革命在全国的胜利奠定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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