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第十二次全国代表大会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河北人民出版社《思想政治工作知识辞典》第408页(758字)

1982年9月1日至11日,在北京举行中国共产党第十二次全国代表大会。大会正式代表1600人,候补代表149人,代表党员3965万余人。大会的主要议程有三项:(一)审议第十一届中央委员会的报告,确定党为全面开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局面而奋斗的纲领;(二)审议和通过新的《中国共产党章程》;(三)按照新的党章的规定,选举新的中央委员会、中央顾问委员会和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邓小平在开幕词中指出:我们的现代化建设,必须从中国的实际出发,把克思主义的普遍真理同我国的具体实际结合起来,走自己的路,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这就是我们总结长期历史经验得出的基本结论。大会通过了胡耀邦代表党中央作的《全面开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局面》的报告。报告运用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的基本原理,总结了六年来特别是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各条战线拨乱反正所取得的伟大胜利,分析了我国当前的政治和经济形势,提出了全面开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局面的方针任务。大会通过的新党章,清除了十一大党章中“左”的错误,继承和发展了七大和八大党章的优点,是新时期加强党的思想建设和组织建设的强大武器。叶剑英、陈云在大会上作了重要讲话,李先念致闭幕词。大会经过充分酝酿和民主选举产生了新的中央委员会,中央委员210人,候补中央委员138人。选出了中央顾问委员会和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9月12日,十二届一中全会选举胡耀邦、叶剑英、邓小平、赵紫阳、李先念、陈云为中央政治局常委,胡耀邦为总书记,决定邓小平任中央军委主席。十二大是标志着四年拨乱反正的结束和新的历史时期的开始,作为在政治上确定党在新时期的方针任务,在组织上实现新老合作和交替的大会,作为全面开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局面的大会,载入党的史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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