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产主义者同盟章程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河北人民出版社《思想政治工作知识辞典》第411页(702字)

是世界上第一个国际性无产阶级政党——共产主义者同盟的组织章程。它明确规定了同盟的目的、盟员的条件、组织原则、组织机构和组织纪律等。《同盟章程》共10章50条,其主要内容有以下六个方面:(一)明确规定同盟的目的是:“推翻资产阶级政权,建立无产阶级统治,消灭旧的以阶级对立为基础的资产阶级社会和建立没有阶级、没有私有制的新社会。”表明同盟是为无产阶级的彻底解放和实现共产主义而奋斗的战斗组织。(二)规定了盟员的条件。共七条:(1)生活方式和活动必须符合同盟的目的;(2)具有革命毅力并努力进行宣传工作;(3)承认共产主义;(4)不得参加任何反共产主义的(政治的或民族的)团体并且必须把参加某团体的情况报告有关的领导机关;(5)服从同盟的一切决议;(6)保守同盟的一切机密;(7)必须获得一致通过,才能被接收入某一支部。这是克思主义政党吸收党员的条件的第一次明确规定,它为以后各国无产阶级政党制定党员条件奠定了基础。(三)规定了严格的组织纪律。“凡不遵守盟员条件者,视情节轻重或暂令离盟或开除出盟。”“凡开除出盟者不得再接收入盟。”对被开除盟籍者和可疑者加以监视,使其不能为害。有关这些人的阴谋活动必须立即通知有关支部。(四)规定了各级组织机构。同盟的组织机构是:支部、区部、总区部、中央委员会和代表大会。(五)规定所有盟员都一律平等,有义务在一切场合下互相帮助。(六)规定了民主选举制度。指出各级组织,从基层到中央委员会,都由选举产生。代表大会是全盟的立法机关,中央委员会是全盟的执行机关。《同盟章程》和《共产党宣言》一起,标志着马克思主义党的学说的诞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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