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领导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河北人民出版社《思想政治工作知识辞典》第426页(836字)

指无产阶级政党在革命和建设中的统帅和向导作用。这一概念首先是由克思、恩格斯提出来的。列宁、斯大林曾对其作了阐述和发挥。毛泽东和我党其他领导同志又进一步作了论述,初步形成了马克思主义关于党的领导的科学。随着党的事业的发展,“党的领导”这一概念已经是一个内涵丰富的集合概念,是指引、服务、保证、协调等作用的统一。所谓“指引”,就是指方向和引路。共产党为革命和建设指方向,主要是通过制定政治纲领和奋斗目标来实现的;为人民群众引路,主要是通过制定和贯彻正确的路线方针政策来实现的。这就是常说的政治领导,它是党的领导的首要的、根本的职能。正是从这个意义上,我们党的十三大报告强调指出:“党的领导是政治领导,即政治原则、政治方向、重大决策的领导和向国家政权机关推荐重要干部。”所谓“服务”,就是全心全意为人民谋利益,当社会的公仆和人民的勤务员。这是共产党领导最本质的含义,是领导统治的主要区别。所谓“保证”,就是从思想、组织、作风、制度、纪律等方面保证党的纲领路线的实现和各项任务的完成,但不是具体的行政事务管理和直接向群众发号施令。所谓“协调”,就是协调各种组织之间和人际之间的相互关系,处理党内和人民内部之间的矛盾。党的领导是一个宏观和抽象概念,党委领导是一个具体概念,两者既有区别又有密切联系。党的领导是通过各级党委发挥领导作用实现的。由于中央、地方和基层党委的情况不同,其领导作用的大小、范围和实现领导的方式也应有所不同。在新的形势下,执政党实现领导的方式是多层次多途径多样化的。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八种方式,即决策的方式,建议的方式,推荐的方式,商讨的方式,监督的方式,宣传教育的方式,党内管理的方式,党员发挥模范作用的方式。党对国家的领导,主要通过法定程序把党的主张变成国家的意志,形成法律、法规或决定,以此来实现党的政治领导。党的领导最本质的内容,就是支持和组织人民当家作主,使人民认识自己的利益,并团结起来为之而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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