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备党员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河北人民出版社《思想政治工作知识辞典》第433页(273字)

中国共产党基层支部大会通过申请人入党并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在其转为正式党员之前,为预备党员。十二大党章第7条规定:“预备党员的义务同正式党员一样。预备党员的权利,除了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以外,也同正式党员一样”。预备党员的预备期,从支部大会通过他为预备党员之日算起。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党的支部应及时讨论他能否转为正式党员。认真履行党员义务,具备党员条件的,应按期转为正式党员;需要继续考察和教育的,可以延长预备期,但不能超过一年;不履行党员义务,确实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取消预备党员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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