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律检查工作的方针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河北人民出版社《思想政治工作知识辞典》第455页(209字)

坚持教育为主,把教育同严格执行纪律相结合,是党的纪律检查工作的一贯方针。早在1950年,朱德同志就提出纪律检查工作要坚持党内教育工作同执行纪律相结合;以党内教育为主,以执行纪律为辅的思想。1980年,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指出,关于搞好党风,严肃党纪,我们提倡的方针是:预防为主,教育为主,先立法,先教育,有法必依,违法必纠,执法必严,既坚决,又稳妥的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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