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绪与情感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河北人民出版社《思想政治工作知识辞典》第471页(745字)
是客观事物是否符合人的需要与愿望、观点而产生的主观体验。人的情绪、情感也是脑对现实的反映,不过它所反映的不是客观事物本身,而是具有一定需要的主体与客体之间的关系。凡是能满足人的需要或符合人的愿望、观点的客观事物,就使人产生愉快、肯定的情绪和情感的体验,反之,使人产生厌恶、否定的情绪和情感的体验。情绪与情感是两种难以分割而又有区别的主观体验。情绪一开始就跟有机体的发展着的需要(特别是生理需要)相联系,情绪为人和动物所共有,虽然人的情绪已由于需要的社会化而不同于动物的情绪,但在其表现形式上仍带有许多原始的动力特征。如欣喜、暴怒、恐惧、悲痛等等。情绪具有较多的冲动性和外显表现,兴奋性较高,比如欢喜若狂、手舞足蹈,愤怒时暴跳如雷、横眉竖目。情绪一旦发生,往往难以冷静或控制,情绪还具有情境性和暂时性的特点。情绪发生时常伴有身体的生理变化,如流泪、出汗、心跳、呼吸、血压、血糖的变化等等。情绪常与低级的心理过程(感觉、知觉)相联系,情绪与感觉的共生态是个体意识发展的最初因素。情感是客观事物能否满足人的社会性需要而产生的心理体验。情感仅为人所有,并带有显着的社会历史制约性,它是个体社会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与标志。情感具有较大的稳定性和深刻性,如母爱、友谊感、荣誉感、美感、道德感、同志感等,比起狂喜、愤怒、悲恸等情绪,更为稳定而又持久,深沉又含蓄。体验是情感的基本特点,体验的产生与人对事物的态度、需要和评价相联系。情绪与情感的区分是相对的,在现实的具体人身上,它们常常交织在一起,难以严格的区分,通常把情绪用于情感过程的表现形式方面,把情感用于表达情感过程的内容方面。情绪、情感在人的心理生活中具有信号功能、动机性功能、易感性功能和调节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