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控制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河北人民出版社《思想政治工作知识辞典》第497页(678字)
是通过社会的力量使人们遵从社会规范、维持社会秩序的过程。社会控制既指整个社会、或社会中的群体、组织对其成员行为的指导、约束或制裁,也指社会成员间的互相影响、相互监督、相互批评。社会控制有广义和狭义的解释:广义是把它理解为社会或其群体为达到维持社会秩序而采取的一切手段都称社会控制;狭义是把社会控制理解为社会或其群体对偏离社会规范的越轨行为所采取的限制措施及限制过程。社会控制的形式包括风俗习惯、道德、纪律、法律、宗教、艺术以及与社会制度相适应的国家权力的军队、警察、法庭、监狱等。其中包括非正式的控制手段,如礼节、声望、禁忌、闲谈、新闻、时尚、风俗、道德、舆论等。纪律、法律、政权、宗教、教育则属于正式控制手段。不同时代和不同的社会有不同的社会控制形式,都有明显的阶级性。社会、群体或组织对其成员的不同行为,可以采取体罚性的控制,如禁闭、镣铐和其他形式的肉刑;物质性的控制,如实物和金钱的奖励与惩罚;精神性的控制,如记功、表扬或记过、处分、斥责、批评等。社会控制的目的,是为了维持社会秩序的稳定,使社会的物质生产和精神生产得以正常进行,达到安居乐业。在阶级社会里,社会控制是为了保护维护统治阶级利益,巩固其统治秩序。在社会主义社会里,人民群众当家作主,社会控制的性质也与已往一切阶级社会有着本质的区别,它实行的是以教育为主的社会控制,社会控制已成为提高人们的思想道德,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手段。即是使用强力工具的控制手段,如警察、法庭、监狱等,也是为了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维护社会秩序的安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