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构功能主义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河北人民出版社《思想政治工作知识辞典》第501页(374字)

在社会学中,结构功能主义系指由帕森斯所创立的社会学流派。这个学派在美国社会学界占统治地位达四分之一世纪之久。结构功能主义者是对每一社会结构如何对那个社会履行有用的功能感兴趣的社会学家。结构功能主义者论证说,如果某一种社会现象,如宗教,卖淫和官僚组织,继续存在于一个社会之中,那么它一定对那个社会的健康有贡献,即具有社会功能。这种从现存社会结构出发来论证社会体系合理性的做法受到其他社会学流派,尤其是冲突论者的尖锐批评,学者们一致认为它是一种保守的社会思潮。结构功能主义者只重视社会体系的稳定和均衡,忽视了社会生活中的矛盾和斗争,只重视现存的社会结构的存在价值,忽视了社会的发展和变化及社会结构的功能前提。这种只从结构出发而不是从功能出发的论证方法,势必使其堕入为旧社会,旧事物辩护的保守主义的泥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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