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态度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河北人民出版社《思想政治工作知识辞典》第504页(384字)

是个体在社会化过程中形成的待人接物的稳定的心理倾向。它是由认识、情感和行为倾向三个部分组成的内在的动态系统。认识是态度形成的前提,是对人和事的认识和理解。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决定态度的基本倾向,对认识活动具有指导作用。情感是在认识的基础上产生的好恶的情感体验。行为倾向也称意向,它是对客观对象采取反应行为的心理准备。社会态度有三个基本特征:(1)人的态度是在后天的社会环境中形成的,因此具有社会历史性;(2)态度与人的行为有密切的关系,它不仅是行为的内在指导,而且态度本身就是一种内在的行为倾向;(3)态度是个体社会化的产物,一旦形成就具有相对的稳定性,对人的认识活动和行为起着制约作用。态度是可以改变的,改变的方式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只改变态度的强度,不改变态度的方向;另一种是既改变原有态度的强度,也改变它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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