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金融市场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河北人民出版社《思想政治工作知识辞典》第640页(455字)

从事各种国际金融业务活动的场所。这些业务活动包括资金借贷,证券、黄金和外汇的买卖。按其业务分类,划分为货币市场(即短期资本市场)、资本市场(即长期资本市场)、黄金市场和外汇市场。

具体的国际金融市场是一些国际金融中心。所谓国际金融中心,是指有些资本主义国家的金融中心在经营国内金融业务的同时,也经营大量国际金融业务,成为国际金融中心。国际金融中心必须具备的条件是:(一)政局稳定;(二)外汇管制松动;(三)货币信用制度发达、机构集中;(四)交通、通讯方便,等等。目前世界上的三大国际金融中心是纽约金融市场、伦敦金融市场、苏黎世金融市场;另外几个重要国际金融中心有巴黎金融市场、法兰克福金融市场、东京金融市场、新加坡金融市场和香港金融市场。战后50年代始,存放在美国境外各国银行中的美元逐渐增多,于是又出现专营这种美元借贷业务的“欧洲美元市场”(其中心是伦敦金融市场)和“亚洲美元市场”(其中心是新加坡金融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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