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河北人民出版社《思想政治工作知识辞典》第689页(535字)

是支持、证明论点的根据。一种论点,不论是立论或驳论,它本身不能证明自己的正确或论敌的错误,必须有足够的根据才能得到证明,使人信服。对论据的要求就是真实确凿,并且同论点有直接或间接的关系,能够起到证明的作用。论据有事实论据和理论论据。事实论据就是事实材料,常言说“事实胜于雄辩”,可见这是一种最有说服力的论据。确凿的数字材料,也常常用来证明论点,而且富有较强的说服力,数字材料可以包括在事实论据之中。理论论据就是道理性的论据,其中包括大家公认的真理,国家和党的法规、章程、方针、政策,经典性着作中精辟的论述,国家和党重要领导人正式讲话的主要精神或某些重要论断。常言说的“引经据典”,其实就是理论论据。运用理论论据证明论点,首先要做到准确无误地理解理论材料的原意,不能似是而非,误解曲解,否则势必驴唇不对嘴,不仅起不到证明论点的作用,还会闹出笑话来;其次,如果引用理论材料的原文,文字上要认真核对准确。在论据中还有寓言、故事、格言、警句、古语、词等等,这些论据材料,有的富有哲理性,有的寓意深刻,家喻户晓,有的生动形象,深入浅出,可以把这种论据统称为形象论据。形象论据虽不能跻身于主要论据之列,如果运用恰当,则别具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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