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统论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河北人民出版社《思想政治工作知识辞典》第706页(722字)

研究现实世界中的系统的模式、原则和规律,并对其功能进行数学描述的一门新的边缘学科。系统论的产生是本世纪科学技术革命取得的重大成就之一。它不仅揭示系统的整体规律,为解决现代科学技术和社会经济发展等问题,提供新的理论武器,而且又一次彻底改变了科学家的思维方式和当代世界科学发展的图景,推动科学技术和社会经济的飞速前进。

系统论作为一种崭新的综合性理论,它的基本原则一般包括五个方面。即:(一)整体性原则,认为系统和要素、要素和环境之间互相影响、作用构成一个整体。而系统的性质和功能,只有从整体上才能显示出来,系统整体功能大于部分功能之和,整体可以出现部分未有的新功能。(二)相互联系的原则,认为系统的整体性是由系统各要素之间通过物质和能量的相互转换及守恒、信息的交流等多种形式的联系得以实现的。(三)有序性原则,认为系统都是有序的、分层次的和开放的。一般都由低级的有序状态向高级的有序状态发展。系统的有序程度用熵来度量。(四)目的性原则,认为系统内部稳定性及其与环境协调性的保持,是在反馈机制作用下得以实现的。(五)动态性原则,认为现实系统都是变化、发展的,应当在动态中协调系统各部分的关系,使系统的发展达到最优化。

系统论的创始人是美籍奥地利学者路德维格·贝塔朗菲。1937年他首次提出“一般系统论”的概念。1968年发表了《普通系统论的基础、发展和应用》,较完整地论述了他的系统论理论。1971年又发表《一般系统论的历史和现状》,对系统论重新加以定义和论述。从此系统论作为一门新兴学科为人们所承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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