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生学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河北人民出版社《思想政治工作知识辞典》第726页(575字)

是一门研究改善人类自身的遗传素质,提高人口质量的学科,由英国医学家高尔顿于1883年创立。高尔顿给优生学的定义是:对于在社会控制下的、能从体力上或智力上改善或损害后代的种族素质的各种动因的研究。其目的在于减少乃至消除有严重遗传病的个体的出生,促进体力、智力上均为优秀的个体的繁殖,前者称为预防性优生学,后者为演进性优生学。高尔顿时代的优生学采取社会性措施,如强制性的绝育、流产以及禁止某些严重遗传病患者结婚等实现人口素质的改善。70年代以来优生学还应用医学遗传学、分子遗传学、细胞遗传学等新学科手段达到优生目的,人们称这一时期以来的优生学为新优生学。

新优生学的优生措施主要包括:(一)避免近亲结婚;(二)婚前检查、适龄生育;(三)遗传咨询,即对就诊者个人及其家族的遗传特征进行了解,通过各种统计分析查明人群遗传病发生的规律,以采取相应的措施;(四)做到孕期保健和产前诊断,对胎儿的遗传特性作及时检查了解,把遗传病控制在出生之前。随着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一些先进的优生技术措施脱颖而出,主要有人工受精、胚胎移植、试管婴儿、生殖细胞的冷冻和贮存等。遗传工程的出现,使人类有可能对遗传病进行基因治疗。有的科学家还设想实现人类的无性繁殖去实现优秀个体的繁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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