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器人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河北人民出版社《思想政治工作知识辞典》第733页(614字)

是由电子计算机通过编排程序控制的多功能自动操纵机器,是微电子技术、计算机、仿生学、控制论、材料技术、精密机械、电视、录像、电子传感等多种科学技术的综合应用,是新技术革命重要技术基础之一。机器人一般由以下几个部分组成。控制装置,通常由计算机构成,相当于人脑,能综合人的指令自动控制各种装置进行操作;传动装置,即机械手、足,能接受控制装置的指令进行工作,相当于人的手、脚;传感器,相当于人的听、视觉感觉器官,在人与控制装置之间进行种种信息联系。机器人与传统的自动机器不同,不仅能代替人的体力,而且还具有人的某些功能,有的可以随意行动,有的则具有一定的“识别能力”和“智能”。机器人具有灵活性和通用性,可以代替人去完成各种任务,包括人所不能干的事情。根据机器人的工作类型,可以分为工业机器人和民用机器人两大类。工业机器人用于汽车、钢铁、化工、矿井采掘、核能发电、深海探险等部门,用以提高劳动生产率,促进生产的发展。民用机器人专门供给娱乐、家庭服务、协助办公以及交通管理,高级机器人则可以用于帮助学习,进行决策推理、规划等。机器人的研制开始于50年代。1962年美国制造出第一批多用途搬运机器人。目前机器人已进入工业、农业、科技和各种社会服务领域之中。到1983年全世界投入使用的机器人已达31000多台,其中日本占第一位,美国占第二位。我国70年代开始研制发展机器人,目前已有近百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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