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外贸易的基本原则
书籍:思想政治工作知识辞典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河北人民出版社《思想政治工作知识辞典》第785页(618字)
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在对外贸易中必须坚持如下基本原则:(1)独立自主,自力更生的原则。所谓独立自主,指的是一个国家在对外贸易中可以自主决定和处理本国事务而不受别国控制和干涉。这是一个主权国家主权原则,在对外贸易中的体现。自力更生就是要依靠本国人民的劳动和智慧,充分利用本国的资源,来发展本国的经济,把我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放在自己力量的基点上。与此同时,我们同世界各国发展对外贸易,吸收外国资金,引进先进科学技术,但目的是增强我国自力更生的能力,绝不允许损害国家民族利益,反对崇洋媚外的意识和行为。(2)平等互利、互通有无的原则。我们在对外贸易中,要坚持国家不分大小,力量不分强弱,都要平等相待。要根据需要和可能,有来有往,互通有无。(3)统一计划、统一政策、联合对外的原则。所谓统一计划、统一政策、联合对外,就是说在对外贸易中既要给地方、部门和企业充分的自主权,充分发挥他们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同时也必须服从国家在宏观方面的管理。我们之所以必须坚持这样的原则,因为这样做有如下好处:第一,能够保证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计划的贯彻执行,充分发挥社会主义的优越性;第二,有利于维护国家的整体利益和保护我国民族经济的发展;第三,有利于国家的计划管理和部门的衔接;第四,有利于保证外汇收支的平衡;第五,有利于进行价格斗争和对付国际资本的垄断联合;第六,有利于防止对外贸易中的本位主义和分散主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