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帆船贸易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北京大学出版社《世界华侨华人词典》第25页(624字)

又称尼拉—阿卡普尔科贸易。1593—1815年菲律宾马尼拉与墨西哥阿卡普尔科之间由西班牙垄断的贸易。实际上以对华贸易为基础。华商把中国丝绸、瓷器、棉织品等运至马尼拉,西班牙垄断商人又用大帆船(galleon)把这些中国商品运到阿卡普尔科,回航时运载墨西哥银元,又用银元购买中国丝绸、瓷器等商品。西班牙当局对此贸易的船数、吨位、货物运载量、贸易总值等均加限制,以防止价廉物美的东方(特别是中国)商品倾销拉丁美洲市场和排挤质次价高的西班牙商品,并防止大量银元流入中国。1593—1619年,规定每年从马尼拉开出的大帆船载货总值不得超过25万比索;1702年增至30万比索;1734年增至50万比索;1776—1815年增至75万比索。从阿卡普尔科开出的载货总值不得超过上述总值的两倍。但上述限制法令并未严格执行,实际贸易总值远远超出规定。此贸易由西班牙总督、殖民官吏、大主教、修道士和西班牙大商人垄断。利润有时高达600%或800%。19世纪初以前,此贸易对菲律宾的历史发展产生深远的影响:马尼拉的虚假繁荣在颇大程度上依赖此贸易;它实际上是一种过境贸易,阻碍了菲律宾工农业生产的发展;促进在菲律宾的西班牙垄断商人集团的形成;吸引中国人大规模移居菲律宾;促进中国、菲律宾和拉丁美洲的经济和文化交流。拉丁美洲独立和英美等国的自由贸易政策,使它不可能持续下去。1815年4月23日,西班牙国王正式下令废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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