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州府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北京大学出版社《世界华侨华人词典》第186页(378字)

新加坡及来亚等地华人对原英属马来联邦的俗称。英国为加强对马来半岛的殖民统治,于1895年同霹雳、雪兰莪、彭亨、森美兰各邦素丹签订由4邦联合组成马来联邦的条约。其中规定英国向马来联邦委派1名总驻扎官进行统治。除涉及伊斯兰教习俗问题外,须依照总驻扎官意见行事。各邦驻扎官受总驻扎官管辖。1896年7月1日,马来联邦宣告成立。1909年设置马来联邦会议,由英属海峡殖民地总督任主席,成员包括4邦素丹、总驻扎官和4邦驻扎官,以及4名非官方代表(英人3名,华人1名)。1927年起,各邦素丹不参加联邦会议,另组成素丹会议,同时联邦会议非官方代表增至11人(英人5名,华人2名,马来人4名)。1934年起,恢复4邦素丹部分权力,但国防、财政、海关、警察等权力仍属联邦会议。此制沿用至1942年日本占领马来半岛时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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