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侨政委员会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北京大学出版社《世界华侨华人词典》第208页(179字)

简称“侨政委”。台湾当局依据其“宪法”而在其“立法院”内部成立的机构。“委员”来自海外“侨团代表”。任期3年。主要职责是制定、修改、审议、通过有关侨务方面的法律和法规。在每年召开两次的委员会议上,有权请各有关侨务部门报告工作,并对其质询。实际上,“侨政委”不仅有侨务方面的立法权,而且还具有监督权和质询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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