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美华侨华人代表大会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北京大学出版社《世界华侨华人词典》第304页(355字)

美国华侨、华人全国性会议。1957年3月5日至7日在美国首都华盛顿召开。由纽约中华公所主席梁声泰、芝加哥中华会馆代表梁锦源、旧金山中华会馆和七大会馆领袖李时镜等以及美西各埠华侨、华人代表共同发起。与会代表共124人,来自全美35个城市。由于代表背景复杂,故大会期间争端甚多。大会通过有关华人移民与“难民”利益的14项提案。主要内容有:修改现行“麦卡伦移民法”,增加每年中国移民限额;支持“难民法案”,增加中国“难民”名额;吁请美国政府限制移民局官员,不得随便无传票而任意调查移民,等等。还议决组建全美华人福利总会。大会发表宣言,勉励全侨,加强团结,在美国宪法下,奉法尽责,争取平等待遇。誓言效忠美国,成为良好公民与居民。同时,又赞扬美国支持台湾当局的反共政策。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