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经济二元论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北京大学出版社《世界华侨华人词典》第414页(489字)

1910年荷兰学者(后为殖民地官员)布克(Julius Herman Boeke,1884—1956)首次提出的关于东南亚社会和经济的二元理论。布克认为,当时经济自由主义和自由贸易给欧美带来巨利,并且促进东南亚种植园农业和采矿业,以及殖民地生产的迅速发展。然而,东南亚(尤其是荷属东印度和缅甸)农民却日益贫困化,甚至荷兰殖民政府实行的所谓“伦理政策”,也未能阻止两个(西方和东方)社会之间差距的日益扩大。对东南亚土着社会而言,西方资本主义只提供新的产品,而未提供任何新的劳动资源;其社会后果与其说是建设性的,不如说是破坏性的。一方面是西方和殖民地经济的发展,另一方面是东南亚社会的低发展:低层贫困化,只有上层西方化、城市化和富裕化。造成上述现象的原因,在颇大程度上是“东方社会”尚未出现明显的差别,在那里占统治地位的不是个人,而是社会经济需要,有时近乎说是“土着的惰性”。布克认为,应当承认不同社会的文化价值、态度和信仰的差异对社会发展的影响。后来,弗尼华尔(J.S.Furnivall)把布克的理论加以发展,成为*多元社会论。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