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注册条例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北京大学出版社《世界华侨华人词典》第541页(374字)

英国政府限制海峡殖民地华文教育发展的条例。1920年10月27日颁布。后扩大适用于英属来亚全境。规定拥有10名以上学生的学校必须向海峡殖民地当局注册。所用教科书须经当局审查批准。当局有权随时吊销学校、董事、校长或教员的注册。此举引起当地华侨的不满。1921年5月31日,新加坡华侨学务总会召集各华校代表举行会议,推举庄希泉等3人为代表向海峡殖民地总督请愿,要求取消此条例,同时派代表赴英国请愿和要求中国政府出面交涉,均无成果。庄希泉等人被英国当局驱逐出境,华侨学务总会被取缔。一些传播中国民族主义思想的华文学校被拒绝注册。1925年,英国当局公布修正条例,规定教育总监有权拒绝参与“颠覆活动”的教师注册,并可取缔他认为“不适宜”的教科书。1925—1928年间,至少有315所华文学校被取消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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